為提高我市對食鹽供需的宏觀調控能力及應急能力,有效預防和及時消除因突發事件引發的食鹽市場異常波動,確保食鹽市場供應和價格穩定,滿足公眾正常用鹽需求,維護社會穩定,市政府辦日前印發《葫蘆島市食鹽供應應急預案》。該預案由總則、組織體系及職責任務、運行機制、應急保障、附則5部分組成。
食鹽供應應急預警級別劃分為特別嚴重(Ⅰ級)、嚴重(Ⅱ級)、較重(Ⅲ級)、一般(Ⅳ級),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食鹽供應應急突發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食鹽供應事件(Ⅰ級)、重大食鹽供應事件(Ⅱ級)、較大食鹽供應事件(Ⅲ級)和一般食鹽供應事件(Ⅳ級)四級。發生食鹽供應緊急突發事件時,市食鹽供應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立即向市政府報告,根據事態變化,及時做好有關情況的續報并啟動應急響應。按照不同響應級別落實應對措施,統籌協調食鹽儲備動用以及市場監測、監管、投放、購買等,確保食鹽供應穩定。
食鹽供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結束后,各成員單位要及時進行總結,針對問題研究提出改進措施,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對在食鹽供應應急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或個人,給予表揚。對食鹽市場供應應急工作造成危害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及主要負責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對有關單位予以通報批評;違反國家有關法律和食鹽專營有關法律法規的,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