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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法規與標準司副司長燕娥表示,“十四五”時期,為適應強化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協同控制,強化環境風險管控需求,將制修訂一些重點行業的排放標準,包括印刷(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重點行業)、玻璃(氮氧化物排放重點行業)、礦物棉、農藥等重點行業的污染物排放標準,進一步完善有關污染物排放管控項目和管控要求。
(文章來源:財聯社)
關鍵詞: 排放標準 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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