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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子晚報網8月14日訊(通訊員 石仁設 記者 董婉愉)南京市氣象臺于2023年8月12日8時11分發布高溫橙色預警信號,預計全市部分地區最高氣溫將升至37℃以上。為加強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工作,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南京市人社局就高溫津貼的發放條件及標準等,提示勞動者。
根據《關于印發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含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應當向這部分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高溫天氣是指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向公眾發布的日最高氣溫35℃以上(含35℃)的天氣。
記者了解到,江蘇省高溫津貼標準為每月300元,支付時間為夏季的4個月,6月、7月、8月和9月,高溫津貼原則上按月計發。用人單位集體合同、規章制度等明確按勞動者當月實際出勤且從事高溫天氣作業時間折算支付高溫津貼的,應按照規定的月標準依法予以折算。用人單位安排非全日制勞動者從事高溫天氣作業的,按從事高溫天氣作業時間折算高溫津貼。
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溫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提供的防暑降溫飲料、藥品等勞動保護用品費用不得沖抵高溫津貼。
據透露,近期南京市和各區兩級人社部門將持續開展夏季高溫勞動用工專項執法檢查,對用人單位違反規定安排職工露天作業、超時加班、不依法支付高溫津貼以及以高溫期間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為由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獎金等違法行為,將及時立案,嚴肅查處;對情節嚴重或造成職工健康損害等嚴重后果的,依法從重處罰,并列入嚴重失信名單,向社會公開曝光;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處置。
校對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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