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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洪超,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法院石灘人民法庭副庭長、一級法官。作為增城法院的辦案標兵,陳洪超的審判業務工作成績突出。陳洪超在辦案過程中一身正氣,為促進社會誠信體系的建設,對在民事訴訟中提供虛假證據、作虛假陳述的行為,堅決做到“零容忍”,并依法予以嚴懲。
2020年,在審理一民間借貸案件中,他對一名在案件關鍵事實中作前后矛盾陳述、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當事人作出了罰款10000元的決定。2022年,他對故意隱瞞巨額還款、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當事人作出頂格罰款10萬元的決定。以上當事人均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行為,主動繳納了罰款。案例經宣傳后,取得了非常好的社會效果。
據悉,陳洪超還被評為2022年第三季度“廣州好人”。
通訊員穗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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