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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水務局印發《廣州市西北江三角洲流域水量分配方案》(下稱《方案》),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加強廣州市西北江三角洲流域水資源統一管理與調度,合理配置流域內各行政區的水量份額,提高用水效率,規范用水秩序,確保供水安全與水生態安全。
《廣東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方案》 (粵水資源函2019]1937號)要求,應全面分解已實施水量分配方案的流域水量指標到縣級行政區。2021年12月,廣東省水利廳印發《西北江三角洲流域水量分配方案》 (以下簡稱《省分配方案》);2022年廣州市相應啟動轄內的西北江三角洲流域水量分配工作,對該流域范圍內的中心城區、番禺南沙、花都、從化等4個水資源五級分區進行水量分配,落實水資源剛性約束機制,強化水資源監管。
根據《省分配方案》,2030水平年,西北江三角洲流域地表水多年平均來水條件下,向廣州市分配河道外水量32.11億立方米。現以多年平均來水條件下中心城區、番禺南沙、花都、從化等4個水資源五級分區的用水量占流域用水總量的比例作為初始分配比例,結合相關區域水資源配置供需平衡測算結果,確定2030水平年上述4個區域在西北江三角洲流域的用水總量控制指標。
在《省分配方案》的基礎上,綜合考慮流域內各區域的水資源開發利用實際與未來需水預測中心城區、番禺南沙、花都、從化區2030水平年西北江三角洲流域用水總量控制指標分別為15.96、10.80、2.48和2.87億立方米。
根據《省分配方案》,確定廣州市西北江三角洲流域水量分配控制斷面為江高和老鴉崗斷面,多年平均下泄水量分別為6.2和7.5億立方米,月均最小下泄流量分別為8.1和9.8立方米/秒。根據《省分配方案》確定廣州市西北江三角洲流域水質分配控制斷面為江高斷面(II類)。
市水務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廣東省、廣州市已經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多年,但由于省北江流域分水方案對廣州市北江引水工程專門設置分配水量、工程未建成運行前該空置水量占用了廣州市的用水總量指標等原因,造成北江引水工程建設期間廣州市及部分區的西北江三角洲流域水量指標偏低。因此,為實事求是地做好我市用水總量控制考核工作,《方案》列明,北江引水工程投入運行前,廣州市區、花都區、從化區的西北江三角流域用水總量考核按《廣州市北江流域水資源分配方案》與本《方案》合并執行。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 杜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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