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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2月6日從廣州市公安交警部門獲悉,近期,按照上級公安機關的統一部署,廣州交警繼續加大對涉酒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2月5日元宵節晚上至次日(6日)凌晨,廣州交警在全市設置查車點69個,共計查獲涉酒交通違法行為70余宗,其中“醉駕”30余宗。
今年1月23日20時05分,梁某飲酒后駕駛一輛號牌為粵ADW**66的小型轎車,行駛至廣州市番禺區富怡路路段時被民警查獲,經現場呼氣檢測,梁某體內酒精含量為23毫克/100毫升,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執勤民警依法對其作出暫扣駕駛證6個月,并處罰款2000元的處罰。
據梁某交代,當天17時左右他在家喝了一杯啤酒,隔了3個小時想著沒啥事就開車出來,就被設卡查酒的執勤民警查獲了。“平時都能守法出行,這次還是被僥幸心理害了。”梁某對自己的行為后悔不已。
無獨有偶,當天21時24分,蔡某飲酒后駕駛普通二輪摩托車途經白云區石沙路路段時被執勤民警查獲,現場呼氣檢測涉嫌醉酒駕駛;經抽血檢測蔡某體內酒精含量為135.3毫克/100毫升,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根據蔡某供述,他是1月23日18時許在家吃飯時喝了大約4兩白酒,飯后想著這個時間這個路段應該不會有交警查酒,便騎著二輪摩托車出去找朋友玩,結果被設點查車的民警抓個正著。
“我們始終保持查處‘酒駕’‘毒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嚴管態勢,全力凈化道路交通環境,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廣州交警介紹,長期以來,交警部門堅持以“零容忍”的態度,通過開展區域性集中整治行動和常態性專項治理相結合,以定點檢查、流動巡邏等方式在全市范圍內重拳打擊涉酒違法行為。
與此同時,廣州交警通過開展“柔性執法”,組織警力、志愿者等前往食肆、酒樓等娛樂場所開展“拒絕酒駕”勸導行動,從源頭上制止涉酒違法行為的發生。元宵節當晚,全市共投入67名警力,發動45名街鎮社會力量前往200余家酒吧、食肆開展宣傳勸導,并派發宣傳單3000余份。
“交警部門將結合大數據研判,在涉酒違法行為高發的路段、時段,開展針對性打擊。”廣州交警表示,請廣大駕駛人切勿抱著“就開一小段路”“深夜可能不會被查”的僥幸心理,罔顧自身與他人的生命安全,以身試法,給自己、家庭、社會帶來危害。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張丹羊 通訊員:交宣
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邱偉榮 通訊員: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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