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廣州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發布《關于做好2023年第二次廣東省中等職業技術教育專業技能課程考試報考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2023年第二次廣東省中等職業技術教育專業技能課程考試(下稱“專業技能課程考試”)將于2023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舉行,報名時間為2023年4月14日10時至4月19日17時。
根據《通知》,戶籍或學籍在廣州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職業高中、普通(成人)中專、技工學校的在校生和畢業生,和戶籍在廣州市的具有同等學歷的社會人員均可報考。考生自行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注冊并按系統要求錄入報名基本信息。
本次考試開考課程共12門,包括《電工》《機械》《化學》《會計》《旅游》《美術基礎》《教育基礎綜合》《音樂綜合》《土木工程》《生物技術基礎》《護理》和《烹飪》。其中,《音樂綜合》和《美術基礎》兩門課程不考理論,只考操作技能;《土木工程》只考理論,不考操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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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考點安排方面,理論知識考試將在廣州市統一安排的考點進行,部分操作技能考試在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考點進行。《通知》明確,由于報考規模持續增長,廣州市考位較為緊張,本次考試廣州市不接受跨地市借考。
此外,若考生報考既有理論考試又有技能考試的課程,考生上一次考試的理論或技能考試成績只有一項達到等第條件的,其成績只保留到相鄰的下一次考試;有保留成績的考生在當次考試報名時在報考信息填寫環節可以選擇保留成績操作,系統將根據保留成績庫進行校驗,校驗通過后方為有效保留。如考生持有有效保留成績,但報名時未在系統中選擇“保留成績”選項的,視為自動放棄保留成績。
對于2023年第一次專業技能課程考試因疫情原因未能參加考試考生,《通知》明確,可保留相應科目報考資格,整體延期至2023年第二次考試一并進行,2022年7月已通過科目成績默認保留。同時報考了理論和實操科目考試,但只參加了一個科目考試且通過的考生,該科成績默認保留。
考生注意,延考考生原則上不予變更報考科目、類別,否則視為放棄延考,需重新報考并按最新考試費標準繳交報名費。2023年第一次考試同時報考了理論和實操科目,但只參加了其中一個科目且該科目考試未通過的,該科目延考資格不予保留,考生需重新在報名系統報考該科目并按最新考試費標準繳交報名費。
附考試時間
(一)操作技能考試
1.全省統一安排考試的課程與時間
2.教育基礎綜合(聲樂、舞蹈、鋼琴)科目操作技能考試時間安排在2023年6月25—26日進行(具體考試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3.電工、機械、化學、旅游、生物技術基礎、護理、烹飪等課程的操作技能考試時間安排在2023年7月1—2日進行(具體考試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二)筆試
其中理論考試考點必須安排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
【記者】姚昱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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