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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記者從廣州市市場監(jiān)管局(知識產權局)獲悉,近期該局修訂發(fā)布了《廣州市知識產權工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新增了多項公共服務內容。
近年來,廣州市不斷構建完善一站式、一張網的全鏈條公共服務體系?!掇k法》修訂出臺,全方位提升廣州知識產權服務水平,激發(fā)社會創(chuàng)造力。據介紹,《辦法》明確,以后補助方式扶持引進全國知識產權服務品牌機構、品牌培育機構、品牌機構的全資子公司或分公司,扶持金額最高分別為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
以前補助方式扶持中小微企業(yè)知識產權托管服務,支持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社會組織等為中小微企業(yè)提供知識產權托管服務,每項扶持最高25萬元。
支持科技園區(qū)、科技企業(yè)孵化載體、產業(yè)園區(qū)、行業(yè)協(xié)會管理單位在園區(qū)、行業(yè)協(xié)會設立知識產權服務工作站或商標品牌指導站,通過園區(qū)、行業(yè)協(xié)會自身或引入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為園區(qū)企業(yè)、協(xié)會成員提供知識產權托管、知識產權轉移轉化、知識產權維權、知識產權信息、商標品牌培育等服務,每項扶持最高50萬元。
支持參加廣東省、國家或國際性知識產權活動,或組織開展全市性知識產權活動,每項扶持最高50萬元。
支持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建設運行,對在國家、省、市完成備案的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服務能力突出、服務效果顯著的,每個網點扶持最高10萬元。
支持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絡建設服務,指導廣州市各類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建設運行,拓展服務功能,協(xié)助完成國家、省網點備案等工作,組織市級網點備案、工作績效評價等工作,每項扶持最高50萬元。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何穎思 通訊員 穗市監(jiā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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