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1642輛,折合標準車4800輛。其中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純電動新能源公交車250輛、混合動力公交車100輛,純電動新能源出租車29輛,純電動環衛用車10輛;在社會領域推廣純電動箱式貨車6輛、純電動新能源乘用車719輛,混合動力新能源乘用車528輛。完成省下達我市1500輛標準車推廣目標任務的320%,完成率位居全省首位。
為做好我市新能源汽車推廣工作,市工信局深入調研,研究制定了《廊坊市2017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目標,細化任務,協調各級各部門落實支持政策,統籌推進我市新能源汽車推廣工作。同時,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廣泛宣傳引導,營造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良好社會氛圍。此外,積極落實《廊坊市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意見》精神,聯合發改部門多舉措鼓勵相關企業開展充電設施建設。
截至目前,我市轄區內已建成充電站279座,充電樁3064個,完成省2016、2017年下達我市兩年規劃任務量(2600個)的118%。其中,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站20座,公交充電場站3座,城市公共充電站202座,專用供電站54座。在建充電站115座,充電樁1256個,全部面向社會服務,為我市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提供了良好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