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住建局獲悉,7月29日,市區今年第二次保障房互換工作啟動,同一家庭類型之間可以互換,申請截止日期為8月4日。
“為優化保障房資源配置,滿足保障家庭的住房需求,今年第二次保障房互換工作啟動。”市住建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保障房互換遵循自主自愿、自行協商、主動申請、責任自負、互不經濟補償的原則。
換房家庭需具備以下條件:申請人所居住房屋租金繳納正常,沒有欠費情況;同一家庭類型之間可以互換,不同家庭類型居住住房均為集中建設的保障房小區的,也可以互換;具有換房意愿的保障家庭的目標房源月市場租金,不得超過家庭月收入的三分之一;家庭人口和保障房面積相匹配,如家庭人口2人及以下的,互換面積60平方米以下房屋。
此次換房程序與以往相同。首先進行信息發布,換房家庭自行登錄石家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公共保障房換房平臺”,發布換房信息,或通過其他途徑自行尋找換房對象,雙方達成換房意向,并相互確認;換房家庭達成意向后,換房雙方到租住小區的管理單位開具《誠信證明》;換房家庭到申請地的區級住房保障部門提出申請;審核通過的家庭持《公共保障房換房通知書》,到管理單位查驗房屋;最后,持費用結清材料與換房小區管理單位重新簽訂《公共保障房租賃合同》,辦理入住手續,并繳納費用。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保障房互換不收取任何費用,若有收取費用及其他經濟補償行為都是違規的,一經發現,取消雙方保障資格。入住保障房的家庭要嚴格遵守保障房使用規定,保障房不得轉租轉借,不得改變用途,一經發現有轉租、轉借等違規使用行為,將立即收回住房,取消住房保障資格,計入住房保障誠信檔案。 (記者 宋 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