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跨省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數量的不斷增多,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備受關注。我市調整了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異地就醫直接結算辦法,同時建立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制度,提高參保人員的幸福感、獲得感。
據了解,調整后的醫保政策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中“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常駐異地工作人員”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中“異地長期居住居民、異地長期務工居民”統稱為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中“異地轉診轉院人員、異地急診人員”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中“異地轉外住院和異地急診住院”人員統稱為臨時外出就醫人員。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和臨時外出就醫人員選擇當地有異地就醫結算資格的定點醫療機構(全國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平臺上)住院就醫,并與醫療機構直接結算住院費用。
現在我市的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參保人員都可以到域外有異地就醫結算資格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需要注意的是必須是在全國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平臺上的定點醫療機構,并且要與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住院費用,這項政策從今年的3月1日起結算。參保職工和參保居民異地就醫應提前辦理備案手續,原則上網上辦理,辦理異地就醫備案手續時免證明材料、免經辦審核,即時開通、即時享受,并實行長期異地居住承諾制,承諾人承擔承諾內容真實性的法律責任。
到參保地經辦機構辦理備案的,本人辦理需持本人社保卡和身份證(已開通醫保電子憑證的統籌區,僅需出示醫保電子憑證),委托他人代辦的需持辦理人身份證和就醫人身份證、社保卡。因病情緊急等特殊情況未來得及備案的,可先行住院,10日內補辦備案。辦理異地長期居住備案手續人員原則上半年內不得變更就醫地。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在居住地外就醫的,按臨時外出就醫人員報銷政策執行。臨時外出人員就醫經備案后,原則上要在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
按照“基層就醫、適度保障、合理分擔”的原則,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制度,城鄉居民門診統籌所需費用由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按相應比例予以報銷,并設立年度最高支付限額,以進一步保障參保居民的普通門診基本就醫需求,不斷提高參保居民健康水平。
從2021年1月1日起,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在一級及以下基層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符合醫保政策支付范圍的普通門診醫藥費用(不包含門診特殊疾病的費用),納入城鄉居民門診統籌支付范圍。政策范圍內的門診費用在超過50元的以上部分,由基本醫療保險按50%比例報銷,最高支付限額不超過60元。
據悉,門診統籌報銷比例與繳費年限掛鉤。參保居民在統籌區內連續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滿3年后,報銷比例提高到60%。中途斷保再次參保的,連續繳費年限重新計算。從2021年1月1日起,原門診統籌賬戶制度停止執行,原門診統籌賬戶資金可繼續使用到2021年底并用于支付門診統籌個人負擔部分。記者 馬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