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通過快遞寄送東西很方便,可一旦在路途上出了問題,東西被損壞或丟失,客戶與快遞便有可能出現糾紛,為了避免類似的麻煩,大家寄送貴重物品一定要保價,而快遞方面也要積極解決問題。
一男子給公司寄送價值20萬的設備,是5臺機器,其中的兩臺被摔壞了,物流給出的回復是,只愿意賠1000元,這讓客戶感到不滿,求助于記者,經過再次溝通,物流又給出了怎樣的答復呢?
壞了兩臺4萬多元的機器,德邦只愿意賠幾千
前不久,劉先生在青島嶗山區給遠在濟南的公司寄送了5臺彩色數碼復合機,每臺價值4萬多元,總價值20多萬,他是通過德邦物流發的,他們公司和德邦物流合作多年,一直比較信賴這個物流公司,但是貨物寄到濟南之后,公司收件時發現,有兩臺設備已經被摔壞了,外殼嚴重變形,無法再繼續使用。
公司員工馬上跟德邦方面協商賠償之事,還把設備拍了照片,但是已經過去很長時間了,事情還沒有一個滿意的結果。所以劉先生無奈之下只能找了記者求助。
劉先生告訴記者,他跟德邦方面協商了多次,但對方解決此事并不積極,每次都是自己打電話跟對方溝通,對方從來沒主動說明過情況,開始德邦只答應賠1000,后來又說可以賠2000,寄出時,5臺機器總共保價1萬元,德邦方面的賠付讓他不能接受。
他還說,曾跟德邦提出要求,必須得賠償8萬元,但雙方未協商一致,后來德邦的員工上門來將設備拆解,確定不能使用,現在兩臺機器最少也要賠自己45,000元。
二次定損后,給出的賠付會高于1萬元
記者聯系了德邦的工作人員,對方表示,外殼變形并不代表著不能使用,可以將機器返廠更換一個全新的外殼,劉先生表示,機器摔壞了,即使換了外殼也是不能用的。
隨后,記者和劉先生輾轉了好幾個地方也未能找到區域總部。工作人員希望記者和劉先生不要將此事反映給上級部門,并表示會積極承擔責任,將進行二次定損,賠償金額肯定在1萬元以上。
按照有關的法律條文,顧客運送物品之前,即使沒有保價,物品損壞或丟失,快遞也應該按照實際損失的價格對客戶進行賠償,但實際上,很多客戶即使是保了價,談賠償的時候,快遞公司仍然推三阻四。為了避免類似的糾紛,寄出物品之前,大家應保存好價值證明,例如物品的發票、收據等東西。
另外,也要讓快遞員當面檢查好貨物并且保價。貨物運到地方后,收件人要當面查驗。如果物品損壞,收件人應拒收貨物。要是對快遞公司給出的賠償方案不滿,可以保存好證據,向有關部門投訴。你認為,遇到類似的情況,顧客應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呢?(部分消息來源:青島電視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