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少了,證照還能一起辦,最重要的是營業面積的限制取消了,為我們節省了不少成本。”近日,石家莊某連鎖藥店工作人員在行政審批局辦理業務時感慨地說。
“對藥品零售企業經營場所面積的規定,一直是限制藥店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且不利于藥店下沉鄉(鎮)市場,服務更多基層群眾。”石家莊市行政審批局審批三處楊婧介紹,之前對藥品零售企業經營場所都有一個最低使用面積的要求:市內五區不得低于80平方米,縣城區域不得低于60平方米,鄉鎮及農村不得低于40平方米。經過前期調研、結合外地先進做法和上級政策要求,該局近日研究通過了取消藥店營業面積限制的決定,“現在只要藥品零售企業的經營范圍與經營品種、規模相符合即可。”(記者解哲琳 通訊員裴瀟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