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廣州打工時,從工地高處摔下,頭摔到釘子上,當時因沒錢做手術除去瘀血,導致受傷以前的記憶全部喪失。”近日,廣州增城警方在開展“颶風2021”專項行動中抓捕一名在逃人員時,這名男子先是矢口否認,后又稱“受傷失憶”。
記者11月26日從警方獲悉,該男子潛逃29年后最終栽在了警方手中,目前已被增城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3個名字、3個身份,他們是同一人?
近日,增城區分局刑警大隊追逃小組民警在工作中發現一條線索,一名居住在廣州花都區的男子與1992年云南建水一名在逃人員費某特征吻合。
“這個男子約60歲,巧合的是,他不僅與建水的在逃人員相似,跟2002年的刑滿釋放人員吳某也高度相似。”辦案民警說,該男子自稱吳某忠,平時在花都區做點地攤生意,無任何犯罪記錄,而吳某是一名搶劫前科人員,費某則是一名因故意傷害案的在逃人員。
3個名字、3個身份,是長相相似,還是根本就是同一個人?為了弄清楚疑問,追逃組民警們開始尋找線索“解惑”。
民警們找來了29年前當地公安機關記錄的費某照片以及2002年吳某的照片。雖然年代久遠,像素比較模糊,可經過對比,民警發現費某、吳某跟吳某忠不僅年齡對得上,而且臉部特征也有許多相似之處。11月初,經過前期的調查與研判分析,追逃小組基本確定吳某忠就是在逃人員費某,并于11月10日對其進行抓捕。
“他表現很淡定,稱自己是吳某忠,不是逃犯,并拿出一張身份證,說你們一定是抓錯人了。”經辦民警說。這張身份證姓名寫著吳某忠,1963年生,湖南人。民警當場利用智慧新警務系統核查,發現這張身份證上的照片與系統記錄吳某忠身份信息的照片出入非常大。經現場突審后,吳某忠承認自己的身份是假冒的,真名是吳某。
摔了一跤,然后就“失憶”了?
“這個人看起來是老實交代了,可是他只承認自己是吳某,并說自己根本不知道費某是誰,對于2002年以前的經歷他前言不搭后語,自相矛盾。”經辦民警說,一旦被問及籍貫或20世紀90年代的事情,吳某忠(吳某)就以不知道、記不清等說辭回答。
面對民警拋出的一個個問題,吳某越來越招架不住,甚至稱自己失憶了。“1995年的時候,我在廣州打工時從工地高處摔下,頭摔到釘子上,當時因沒錢做手術除去瘀血,導致受傷以前的記憶全部喪失了。” 吳某對自己受傷導致失憶的經歷言之鑿鑿,似乎覺得這樣民警就無法再追查下去了。
失憶?這不是影視劇里經常出現的橋段嗎?真有那么巧?辦案經驗豐富的民警,怎么可能會輕易相信這樣的說辭。
文身出賣了他
為核實吳某真實身份,弄清楚他是不是就是潛逃了29年的費某,追逃小組聯系到云南警方,從在逃人員費某的檔案中尋找證據。
經辦民警從案件文書中發現在逃人員費某的胸口有老鷹的文身、左右手有疑似老虎的文身。于是,追逃小組對吳某忠(吳某)進行檢查,發現其左胸處有老鷹的文身,左右手的手腕上方,各有一個疑似老虎的文身,且文身位置和形態基本吻合,至此最終確認吳某就是1992年因故意傷害致死案在逃的費某。
目前,費某已被增城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早日自首吧,在逃人員!
正義也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29年的隱姓埋名,最終還是難逃恢恢法網,等待費某的將會是法律的制裁。逃亡不是出路,警方呼吁在逃人員早日投案自首。對于知悉在逃人員情況的公民,有義務向公安機關檢舉揭發,公安機關將依法對舉報人予以保護和保密,并按規定予以獎勵。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張丹羊 通訊員:劉瑩麗、邱禮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