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銀保監會網站公布了晉中銀保監分局對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晉中分行及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晉中銀保監罰決字〔2019〕1號)。
決定書顯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晉中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為靳小紅,該分行違規發放貸款、貸款三查不盡職。
晉中銀保監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等規定,對中國工商銀行晉中分行處以罰款20萬元;給予工行晉中中都支行客戶經理王玲梅、張國紅,時任分管行長韓慧卿、劉鑄及時任行長曹世宏警告處罰。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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