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購房者買房,多是交房之后再進行驗房、收房,今后,這一常規可能要被打破了。為促進衡水市建設工程高質量發展,切實維護業主合法權益,日前,河北省衡水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衡水市住宅工程業主預驗房制度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2年。
據悉,為了更好地維護了購房者合法權益,保證房屋質量,市住建局在市區2個項目開展了“住宅工程業主預驗房”試點工作,探索建立預驗房制度,引入社會監督機制,以業主開放日的形式邀請業主對住宅工程進行預驗收,提前發現和解決業主關心的工程質量問題,讓群眾明明白白收房,安安心心住房。在試點工作基礎上,衡水市出臺了該《辦法》。
《辦法》指出,業主預驗房制度是指住宅工程在建設、監理、施工單位分戶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按照單位工程以開放日的形式,在一定期限內組織實施由業主參與并按照既定程序、方式和內容開展預驗房,并對業主查驗出的質量問題逐項整改到位后,方可組織竣工驗收。
《辦法》稱,前期物業服務企業應配合建設、監理、施工單位做好業主預驗房工作;住宅工程業主預驗房屬于業主自愿行為,建設單位不得強制業主參與。但原則上業主參與比列不得低于30%,特殊情況除外。
《辦法》提出,建設單位在預驗房過程中弄虛作假、對確實存在的質量問題拒不整改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未實施業主預驗房或對查驗出的質量問題整改不到位的,建設單位不得向建設主管部門提交《工程竣工驗收監督通知書》,不得擅自組織竣工驗收。
市住建局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推行業主預驗房制度,可以讓房屋所有人提前介入分戶工程質量的評判確認,更認真、細致、具體、詳細地發現工程質量問題和瑕疵,并力爭在業主入住前解決,確保交付使用時滿意。同時,利用工程質量竣工驗收合格至綜合驗收合格的時間差,分批次安排質量問題維修,也可減輕施工企業和建設單位交付后集中維修的負擔,減少交付使用后業主的投訴。(記者張月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