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化解離異家庭“探視”之困,呵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妥善處理家庭矛盾糾紛,近日,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法院向當事人發出《探望權自動履行承諾書》,對離異夫妻關于子女的探望權問題作出了引導和約束。據悉,這是全省法院發出的首份《探望權自動履行承諾書》。
2022年1月,林某(男方)因與王某感情破裂,訴至法院要求離婚。經法官調解,雙方同意離婚,兒子由父親林某撫養,母親王某每月可探望兒子四次。但在具體探望問題上,雙方未達成一致。
母親王某表示,前夫林某要將兒子帶回老家照顧,很擔心以后探望孩子會受到林某及其親屬的阻撓。而父親林某又表示,怕前妻王某探望孩子時有不當行為,甚至藏匿孩子不予送回。
針對這一情況,花都法院花山法庭陳佩勤法官與林某、王某進行了深入交談,向雙方說明良好的家庭關系對子女健康成長的重要性,引導雙方換位思考,妥善解決矛盾,為孩子創造一個良好的成長環境。
為進一步消除雙方的擔憂,法官提出了建議:“你們可以簽訂一份《探望權自動履行承諾書》,就雙方依約有效行使探望權以及依法配合對方行使探望權作出承諾和約束。”
慎重考慮后,雙方最終簽訂了《探望權自動履行承諾書》,林某承諾,主動配合王某行使探望權,不故意阻撓、限制其探望子女;王某則承諾,探望期間對孩子細心呵護,不隱匿、轉移孩子,不做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行為。
法院指出,當前探望權面臨著諸多困境。法院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權和探望權作出判決或調解后,時有出現直接撫養子女一方不配合行使探望權,導致另一方不能與孩子相處,無法維系親子感情的情形。
即便進入到強制執行階段,由于探望的特殊性,不能對子女的人身、探望行為進行強制執行,也難以有效實現探望權。而不直接撫養子女一方,則有可能在探望子女的時候,將子女轉移、隱匿起來,不予交回給對方。這些不當行為阻礙了另一方對子女的親情陪伴及家庭教育的實施,對另一方及孩子造成巨大傷害,進一步加劇了“探望困境”。
通過簽訂《探望權自動履行承諾書》,提前告知當事人應當自覺、合理、恰當地行使及配合行使探望權,并提前警示當事人違反相應承諾可能承擔的法律后果,為當事人正確行使探望權作出了督促和約束,使矛盾發生防患于未然,一定程度上減少了日后探望糾紛、強制執行的發生,有效破解“探望困境”。
同時,離異雙方相互配合、合理有效地行使探望權,可減少父母離異對孩子造成的傷害,讓父母關愛和家庭教育不因父母離異而缺失。日后如一方違反探望承諾的,另一方申請變更撫養關系或者中止探望,則變得更加有據可依。
文/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章程 通訊員花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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