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作案后重返現場“看戲”,以為湊在人群里“作證”能擺脫嫌疑,卻被聰明的失主認出并施計交給警方。近日,廣州增城警方破獲一宗盜竊車內財物案,抓獲一名嫌疑人。
車內一萬多元現金失竊,小偷重返現場圍觀
2021年12月18日凌晨,增城區的賴先生在回家時,將一個裝有一萬多元現金的手提包忘在了車內。他想著車門已經鎖好,現金藏在包里,車輛又停放在自己家門口,應該沒有什么問題。
正當賴先生放寬心準備休息時,突然聽見窗外有動靜,沒過一會,車輛警報聲竟然響了起來。想到車內的一萬多元現金,賴先生立即跑向自己的車,看見一名年輕的陌生男子站在右后車門處。
“不好意思啊,我喝多了,以為這是自己的車。”帶著一身酒氣的陌生男子說。賴先生有點懷疑此人是小偷,當即尋找車內的現金,但現金卻不翼而飛了。當賴先生轉身想質問陌生男子時,陌生男子已經逃之夭夭,消失在昏暗的街道中。
賴先生急忙打電話報警。這時賴先生的家人和鄰居也趕來了解情況,大家在等待警方到場時,一名路人突然出現在現場,問賴先生發生什么事,是否需要幫忙。賴先生發現該路人的身高、臉型都與小偷十分相似,只是身上的外套顏色不一樣。賴先生仔細一看,該路人就是剛才的小偷,就連身上的酒味也一模一樣。
為了不打草驚蛇,賴先生靈機一動,假裝不認識小偷,還請對方當“目擊證人”。對方一口答應,就與賴先生一同等待警方到來。
民警趕到現場后,賴先生指出陌生男子就是小偷。但因案發現場燈光昏暗,且該名男子身上并未找到失竊的現金,民警并不能確定其就是小偷。
聰明反被聰明誤,嫌疑人自投羅網
案發后,增城警方充分利用智慧新警務,查找到該名陌生男子的電動車,并在電動車內找到其當天行竊所穿的外套,初步確定其就是盜竊車內現金的小偷。近日,在掌握相關證據后,警方在增城區一便利店內將該名男子羅某抓獲。
據嫌疑人羅某供述,其因囊中羞澀,萌生了偷東西的歪念。當天凌晨,他騎著電動車,尾隨一輛電動車進入了荔城街某小區,打算用“拉車門”的方式盜竊車內財物。在多次“拉車門”尋找財物無果后,他發現一輛上了鎖的小汽車內放有手提包。他拿出隨身攜帶的工具打開車門,發現包里存放著一萬多元現金,便將現金藏進了自己的外套里。逃跑返回電動車后,他立刻將現金藏在電動車里,并換上了備用的外套離開小區。
在離開的路上,他遠遠看見有五六個人站在案發現場,一時異想天開,認為自己湊在人群里“作證”能擺脫嫌疑,便借著酒氣大膽返回了現場,沒想到卻被聰明的失主認出。
目前,嫌疑人羅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醒:車主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停放車輛時,要確保關好車門、車窗,勿將貴重物品隨意放置在車內,以免引起不法分子的覬覦,造成財物損失。
文、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葉作林、張丹羊 通訊員:趙子欣、張毅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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