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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生態環境局印發了《廣州市碳普惠自愿減排實施辦法》(下稱《辦法》),該《辦法》將于2023年3月1日起實施。《辦法》提出,鼓勵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購買廣州市碳普惠自愿減排量;同時鼓勵金融機構探索開設個人碳賬戶、發行碳信用卡等。
《辦法》明確,廣州市生態環境局是廣州市碳普惠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廣州市碳普惠方法學、碳普惠項目、自愿減排量的審核管理等。廣州市生態環境局依托廣州碳排放權交易中心廣州碳普惠自愿減排注冊登記平臺對廣州市碳普惠自愿減排量創建、變更、注銷等進行登記和管理,開展廣州市碳普惠自愿減排量交易。
根據《辦法》,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可編制廣州市碳普惠方法學,向廣州市生態環境局申報。廣州市生態環境局收到書面申請后,對材料齊備、符合條件的申請予以受理,并委托專家進行評估論證。依據專家出具的評估意見,對條件完備、科學合理的方法學登記為廣州市碳普惠方法學,并及時向社會發布。
《辦法》鼓勵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參與碳中和行動,購買廣州市碳普惠自愿減排量抵消生產經營、生活消費(衣、食、住、行、用)、大型活動(演出、賽事、論壇、展覽、會議等)等產生的碳排放。鼓勵金融機構開發基于碳普惠、自愿減排項目、碳中和行動等碳減排工具產品和服務,降低碳減排項目融資成本,探索開設個人碳賬戶、發行碳信用卡等。同時探索與國內省市、港澳地區開展碳普惠合作,積極與碳排放權交易機制、溫室氣體自愿減排機制等相關機制對接。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杜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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