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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節后,抵達廣州南站客流仍然較大,非法營運、出租車議價等情況引起關注。10日,記者了解到,廣州市交通運輸局執法部門強化科技應用,聯動屬地公安部門,持續加大廣州南站及周邊客運秩序整治力度,高壓打擊非法營運、出租車議價、不按規定上下客等重點違章。
記者獲悉,2月7日至9日,市交通運輸局執法部門在廣州南站區域立案查處各類客運違章60宗,其中非法營運6宗,巡游出租車違章44宗,網約車相關違章10宗;2月7日至8日南站公安部門抓獲拉客人員21名,其中行政拘留7人、法制教育11人、罰款 2人、行政警告1人。
2月8日0時30分,執法人員在廣州南站P12停車場旁準備對粵P3**0白色小轎車進行檢查時,該車司機突然加速前沖,企圖躲避檢查,后經執法人員周密布控,在石洲中路附近將該車查獲。經查,該車使用性質為“非營運”,車上搭載5名乘客前往惠州,車費110元/人。執法人員現場對當事司機涉嫌非法營運行為立案查處,并依法暫扣車輛,當事司機將面臨3萬至10萬元的行政處罰。“面對節后客流持續高位運行的狀況,我們及時增派執法力量,重拳打擊非法營運。” 市交通運輸局執法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
在現場執法打擊違章的同時,市交通運輸局執法部門通過路面視頻監控系統、定位數據等技術資源,對出租車議價、不按規定上下客等重點違章,采用非現場執法的方式立案查處。2月7日,執法人員在對前一晚途經南站南路的出租車進行篩查分析時發現,粵AD**63出租車曾在南站南路禁止上客路段逗留,存在違章嫌疑,執法人員立即調取該車車載視頻,視頻顯示該車在南站南路搭載乘客,去往荔灣區康王中路,當事司機向乘客索要100元車費,該趟行程未使用計價器計費,乘客掃碼支付車費。當事司機因涉嫌進入運營站點不按規定上客、議價的行為,兩項行為將分別面臨200元至500元的行政處罰。記者了解到,2月7日至9日,非現場立案查處南站地區巡游出租車違章29宗,其中議價5宗,不按規定上下客17宗,其他違章7宗。
市交通運輸局執法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繼續保持對營運違章的高壓打擊態勢,優化統籌執法力量,綜合施策,保障廣州南站等重要交通樞紐客運秩序。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 盧夢謙 通訊員 交通宣
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 高鶴濤 通訊員 交通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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