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南沙區教育局發布關于注銷六所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許可的公告。
公告稱,鑒于廣州市南沙區大蒲語言培訓中心、廣州市南沙區立智培訓中心等6所校外培訓機構自行終止辦學、辦學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等情況,南沙區教育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有關規定,依據《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之規定,現依法注銷上述6所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許可證。
自本公告下發之日起,上述經注銷辦學許可證的6所校外培訓機構,不再具有辦學資質,其辦學許可證和印章同時作廢;不得再以原注冊機構名義從事任何辦學活動,如有違反,南沙區教育局將依法查處。
南沙區此次注銷辦學許可證的校外培訓機構
12月3日,從化區教育局也發布了關于注銷部分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許可證的通告,共注銷3所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許可證。
通告稱,根據中辦國辦《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 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和省市相關要求,依據《中華 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辦理有關行政許可的注銷手續:(一)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二)賦予公民特定資格的行政許可,該公民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終止的;(四)行政許可依法被撤銷、撤回,或者行政許可證件依法被吊銷的;(五)因不可抗力導致行政許可事項無法實施的;(六)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注銷行政許可的其他情形。經區教育局研究,現依法注銷新世紀外語等3所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許可證。
從化區此次注銷辦學許可證的校外培訓機構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謝澤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