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了近四年的4.5億港元的涉及香港、澳門、廣州、肇慶、珠海五地當事人的借款,一方表示無力支付,一方因此陷入經營困難。疫情期間,企業急需通過盡快解決糾紛來加速資金回籠,但因防疫需要,不少仲裁機構都暫停立案和開庭。如何找到便捷高效的解決糾紛之道,是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一個難題。2021年4月,廣州仲裁委員會(簡稱“廣仲”)受理了上述這宗借款合同糾紛,通過廣仲的在線爭議解決平臺,雙方在談判室多輪隔空磋商,最終各退一步,在線簽署和解協議,整個流程僅用了短短十天。
2021年6月29日,廣州、香港、澳門、珠海、南京、鎮江、揚州仲裁機構共同作為倡議發起方“云上”簽署《合作倡議書》,攜手合作建立“四個共享”合作機制。
ODR平臺平均結案周期由4個月減少至20天
2021年1月,廣仲成功上線全球首個中小微企業商事爭議在線解決平臺(ODR平臺),助力云見面、不打烊,在保證防疫的同時,實現足不出戶解決法律糾紛,為企業盡快渡過難關、經濟恢復發展提供強有力支持。
由于廣州地理位置所致,很多案件當事人來自香港澳門等地,且港澳與內地法律規定各不相同,那么如何在打破地域限制的同時,真正保障當事人的權利呢?
在廣仲受理的一宗標的高達20多億元、當事人在河南的建工類糾紛中,當時河南突遇暴雨,后又出現疫情。如何在嚴峻形勢下及時化解糾紛?廣仲主動引導當事人在ODR平臺上開展“同步磋商”,充分發揮粵港澳三套庭審模式疊加互聯網仲裁的審理模式,由香港、澳門、內地三位仲裁員聯合組成仲裁庭,24天內圓滿完成24億元仲裁案的“云端”調解。
這是廣仲運用ODR機制定紛止爭的一個縮影,ODR機制最大的創新亮點體現為“依托一個標準,破除兩個障礙,暢通三種糾紛解決渠道”?!耙粋€標準”是廣仲發布的全球首個互聯網仲裁推薦標準,全面規范互聯網仲裁的技術指標、程序要求,確保仲裁裁決在不同法域的順暢承認與執行,目前已獲得33家境外仲裁機構及140家境內機構的簽約認可并推廣。廣仲依托這一標準,結合仲裁云平臺建設的科技賦能應用,成功開發出ODR智審解紛平臺。
“廣仲利用ODR平臺突破了地域限制,當事人能夠足不出戶在平臺上處理糾紛,在調解室進行實時文字交流和‘面對面’視頻交流?!睆V仲有關負責人表示,ODR平臺提供了集談判、調解、仲裁“三維一體”的紛爭解決機制,具有零距離、高效率、低成本三種優勢。
可以說,ODR平臺跨境、跨語言、跨法律管轄區的特性,真正為廣大中小企業創設了一條零成本、零距離、零跑腿的維權之路,讓糾紛雙方能夠跨時空、無負擔、高效率地解決糾紛,最大程度破解疫情帶來的時空阻隔,助力戰疫情穩經濟兩手抓兩不誤。
截至目前,ODR平臺已受理案件160多宗,標的額近50億元,平均結案周期由傳統的4個月減少至20天,調解率從27%提高到67%。在2021年10月舉行的亞太經合組織ODR平臺研討會上,廣仲作為司法部推薦的中國內地仲裁機構唯一發言代表,介紹了廣仲APEC-ODR平臺最新建設經驗及應用情況。
首倡“四個共享”便利當事人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奔波時間長、程序進行慢是當事人面臨的最現實的兩大難題。如何盡可能便利當事人,最大化克服疫情帶來的地域和時空障礙?
廣仲有關負責人表示,廣仲創造性地率先與粵港澳大灣區、長三角地區仲裁機構攜手合作,建立“四個共享”協作機制,實現遠程庭審技術標準、仲裁庭室、仲裁員名冊和服務窗口一體共享,實現仲裁資源與仲裁法律服務在各機構間共享互補,互融互通,進一步提升仲裁便捷性與高效性。
今年七月,廣仲順利審結了首宗庭室共享的案件。該案當事人、仲裁員、辦案秘書分別處于揚州市、廣州市荔灣區和越秀區,受到疫情封閉管控影響,當事人無法前來廣州線下開庭。廣仲借用揚州仲裁委提供的庭室,在揚州仲裁委的幫助下完成了證據原件核對等仲裁程序,保證庭審如期順利進行,并在開庭審理后5天即作出裁決。
該案代理人周律師稱,他第一次代理在廣仲立案的案件,起初擔心疫情影響開庭,但廣仲第一時間就與揚仲協調安排共享庭室進行遠程庭審,整個過程中均有技術支持和指導。
“四個共享”協作機制,不僅可以實現庭室共享,還可以實現仲裁員、仲裁窗口和互聯網仲裁標準的共享,以及技術和人員方面的互通互助,全方位、全天候保障仲裁程序進行,切實降低當事人的維權難度和維權成本。
全力打造全球互聯網仲裁首選地
據介紹,2021年截至11月,廣仲共受理傳統案件18106件,居全國首位,標的503.4億元,同比增長75.5%。受理涉外案件430宗,標的68.3億元,同比增長近3倍,國際仲裁業務量躍居全國前列。值得一提的是,廣仲受理的案件很多當事人來自境外,境內案件中也有70%至少一方當事人不在廣州。
廣仲有關負責人表示,廣仲將全力打造全球互聯網仲裁首選地和粵港澳大灣區國際商事仲裁高地,為全力打造法治城市標桿貢獻更多的仲裁力量。
文、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魏麗娜 通訊員:穗仲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