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本網記者 楊昌鼎)近日,貴陽市交管局南明區分局七中隊民警在花果園中山南路開展夜間酒駕查緝工作。執勤民警檢查一輛灰色摩托車時,發現其駕駛員周某身上有酒味,便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為58mg/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民警通過詢問得知,周某晚上和朋友在中央商務區吃宵夜,期間喝了幾瓶啤酒,吃完宵夜后騎摩托車準備回花果園K區。
在民警告知其存在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時,周某一臉疑惑地問:“我才喝了幾瓶啤酒,騎的是摩托車,又不是開車,這也算酒駕嗎?”在經過民警的細心教育后,周某才意識到自己已經違法。
隨后,民警對周某的駕駛證進行暫扣,并告知其在規定時限內到交管局南明區分局接受進一步的調查處理。由于周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將受到罰款1000元,駕駛證一次性扣12分、暫扣半年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