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零時,邯鄲市將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根據環保部辦公廳《關于建議做好近期空氣重污染過程應對工作的函》(環大氣辦函〔2018〕54號),結合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和市生態與農業氣象中心會商研判,近期邯鄲市將出現連續重度及以上重污染天氣。邯鄲市政府決定1月12日零時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一、建議兒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盡量留在室內;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幼兒園、中小學校停止戶外活動;室外作業人員減少室外作業時間,加強自我防護;醫療機構適當增加急診、門診醫務人員數量。
二、倡導公眾綠色出行,自覺減少駕駛機動車出行。
三、各級各單位必須嚴格落實市政府《關于2017-2018年秋冬季實施錯峰生產的通知》(邯政字〔2017〕49號)、《關于印發邯鄲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補充說明的通知》(邯政辦字〔2017〕135號)。
四、除錯峰生產企業執行錯峰生產措施外,其他涉氣企業按照《邯鄲市2017-2018秋冬季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要求執行減排措施。
五、強化貨運車輛管理,嚴格按照《邯鄲市關于調整主城區黃牌貨運車輛限行區域通告》要求執行。嚴控重卡大車違規進城,嚴禁農用柴油車市內行駛。禁止渣土車、大貨車、商砼車(公共服務、搶險、供暖、特別重大工程項目、應急保障車輛除外)駛入主城區。
六、機動車按照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關于市主城區機動車限行號碼輪換的通知》(〔2018〕4號)有關要求執行。
七、各縣(市、區)政府要嚴管轄區內所有企業無組織排放污染,凡未按期落實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的,一律實施停產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