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的健康穩定發展,滿足市民個性化出行需求,保障出租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經市政府同意,市中心城區客運出租汽車(指巡游出租汽車,下同)運價進行結構性調整。
一是調整基價里程內租價。不分車型,基價里程內租價統一由6元調整為7元。
二是調整夜間收費時間。夜間收費時間由現行23:30至次日5:00調整為22:30至次日5:00。
調整后的市中心城區客運出租汽車運價從2018年1月12日起執行。由于調整計價器需要一定時間,沒有調整計價器的出租車仍執行原運價標準。基價里程、車公里租價、空駛費、運價減成、租車等候費、包車計費規定不變,仍按現行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