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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廣東省市場監管局官網公示多宗適用經營者集中簡易程序的案件,其中一宗為“廣州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廣州城投”)收購廣州市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廣州水投”)股權案”。案件公示期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0日。
公示的交易概況顯示,廣州市人民政府將其持有的廣州水投100%股權無償劃轉至廣州城投。交易前,廣州市人民政府持有廣州水投100%股權,單獨控制廣州水投。交易后,廣州城投持有廣州水投100%股權,單獨控制廣州水投。
上述交易屬于“在同一相關市場,所有參與集中的經營者所占市場份額之和小于15%”情況,因此適用經營者集中簡易案件。
“經營者集中”是指多位經營者之間存在合并;通過取得股權或者資產的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通過合同等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或者能夠對其他經營者施加決定性影響等情況。一項交易如果構成經營者集中,并達到營業額標準,則必須進行經營者集中申報。
據了解,為深入推進公平競爭政策實施,提升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效能,市場監管總局在2022年8月1日起試點委托北京市、上海市、廣東省、重慶市、陜西省市場監管局開展部分適用經營者集中簡易程序的案件(簡稱“簡易案件”)反壟斷審查工作。試點期間,市場監管總局將根據工作需要,將部分簡易案件委托試點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審查。市場監管總局統一受理經營者集中申報并在試點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審查意見基礎上作出審查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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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公示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0日
聯系郵箱:jyzjz@samr.gov.cn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何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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